1月20日,在2018年保险中介高峰论坛上,保监会中介部副巡视员施强披露,保监会即将出台对于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人的监管政策,并将于近期在官网发表完整准确的解读信息。
近期,在互联网保险公司陆续成立、保险产品互联网热销的背景下,关于保险业将“去中介化”的议论不断,对此,多位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表示不以为然,强调未来不会“去中介化”,而是“泛中介化”。同时,相关从业人员也对保险中介未来的发展之路进行了预测,指出其将面临“被并购”或彼此“资源共享”两条路径。
“哀歌四起”?保险中介机构否认保险业将“去中介化”,有优势自信
主要由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组成的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已经成为保险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其整体运营情况来看,保险中介机构对于保险业市场的作用不容小觑。
施强披露了一组数据,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23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49家,保险经纪公司483家,保险公估公司336家,全国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936家,开展相互代理的保险机构法人机构57家,共实现保费收入26837亿元、人身险保费2199亿元,同比增长了2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6%。其中兼业代理渠道,专业代理渠道和营销人员渠道占比分别是38%、7.8%和41.8%。
值得关注的是,在互联网科技兴起的背景下,常有声音在“唱衰”保险中介机构,提出消费者能够通过互联网直达保险,压缩中间成本,并提出保险业应“去中介化”,使互联网取代保险中介机构。
此类声音的传出,似乎意味着互联网科技越发达,保险中介机构也将越衰颓。但与“悲情”舆论不同的是,在保险中介高峰论坛中,多位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提及保险业“去中介化”的问题时,均持有“乐观”心态,华泰财险董事长丛雪松则直言,保险业“去中介化”是“不可能的”。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直接接触、购买保险的平台,但这并不意味可以忽视保险中介机构对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作用与优势。
在消费者层面来看,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指出,“保险产品比银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复杂的多,保险条款较为繁杂,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需要保险代理人提供服务,在事故发生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也需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由此,保险中介机构的存在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专业、中立的服务,帮助其便利投保。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方面,保险中介机构能够帮助获客,魏迎宁提出,“目前消费者主动购买保险的情况依旧较少,这意味着保险销售需要保险代理人推销”;另一方面,保险中介机构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成本,“收取中介费并不意味着就会提高成本,如果没有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需要聘请正式员工进行保险销售,其所需成本相对更大。”
此外,并非所有产品均适合进行线上直销,《今日保险》发布的《保险中介十大趋势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期限短、责任单一、核保简单、易于理赔的保险业务相对易于进行线上销售,而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产品条款复杂、保险期限较长、服务环节较多的保险业务中相对具有优势。
“痛点”未愈:保险中介机构整体注册资本不足、内部管理水平低下
虽然多位业内专家和从业人员否认保险中介机构会走向“衰颓”,但不可忽视的是,保险中介机构现存诸多发展“痛点”与潜在问题,值得行业关注。
首先,注册资金作为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根基,普遍存在金额较少的问题,导致保险中介机构“基础薄弱”。北京云端微服CEO张立东指出,“目前保险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从百万元到5000万元不等,注册资本较少,将导致中介公司发展规模、速度受限,进一步导致经营成本抬高”。
“尤其是对于中小代理公司,资本金压力大是其最大痛点”,华夏保险公司总裁助理王林锋介绍道,“再保险代理经营过程中垫资的压力比较大,我们希望每月结束保险公司立刻做费用支付,给保险代理公司支付手续费费用,就像我们给代理人支付佣金一样”。
对此,中融慧金董事长付文胜建议,保险中介机构在准备启动资金和融资项目时,应进行科学的发展规划,以及有预见性的现金流和资金测算。
与此同时,张立东使用了“手工管理”一词概括了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王林锋指出,“目前保险中介大量的经营成本直接流向了销售终端,将专业化、体系化建设的经营成本压缩到极致”,或导致保险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水平低下,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的问题。
对于改进措施,张立东建议,“保险中介公司应重点建设两大平台,一是内部管理,二是个人能力建设平台,细分内部管理人员、中介销售人员等,并为之提供不同的系统,以支持获客、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客户等环节”。
未来发展:与保险公司更紧密“握手”,“加码”科技手段
保险中介市场似乎正面临“前有狼,后有虎”的形式。在保险公司专属代理人队伍和兼业的银保渠道相对强大,并且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快速发展的双重夹击下,保险中介机构未来如何转型、发展,值得关注。
“优胜劣汰”规则在保险中介行业同样适用,尤其是基于保险中介公司广泛存在的资本金缺乏、展业困难的情况。对此,张立东预测,保险中介公司未来将走向两个“结局”,一是中小机构被大型中介集团收购,二是中介机构之间进行资源互通,建立资源能力共享平台,通力合作。
来看具体的发力方向。首先,无论是被科技“颠覆”,还是利用“科技”手段,“科技”显然是保险中介发展难以避开的关键词。在保险中介业内人士看来,“科技”赋能保险中介,形成“互联网+保险中介”模式指日可待。举例来说,新一站保险总经理国婷丽指出,“目前科技技术主要应用于服务销售的前端,背后的思维方式还未释放出能量,未来如果要进行内容的升级转化,其生产力本身就要产生变化”。具体操作方向包括建设电子化的交易基础设施、运用人工智能推进服务等。
与此同时,强化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被多位保险中介业内人士“看好”。举例来说,《报告》提出,目前保险中介基本功能停留在撮合交易,这并非“长久之计”,未来保险中介机构或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保险中介专属产品,由特定保险中介公司专属销售。同时,王林锋也指出“目前有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相互参股,这有助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搭建信任平台,华夏人寿也在推进相关股权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传统保险中介机构是保险公司产品销售的通路,而一旦将合作触手延伸,涉及推出合作产品、相互参股等事项,或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与中立性产生影响,使其丧失专业优势,难以为消费者提供中立服务。因此,相关合作以何种方式落地,如何推进都有待思考和观察。
此外,在人才引入方面,《报告》预测,未来两类高素质人才将会相继涌入保险中介行业,一类是资深险企高管,其深谙传统营销体制弊端,进入中介机构后能够产生示范效应;另一类是互联网科技人才,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或能助力保险中介机构解决需求痛点。
保险中介机构发展、转型过程中难避竞争与风险,因此,在监管层面,保监会的动向对于保险中介机构合规、良性发展有重要作用。据保监会中介部副巡视员施强透露,保险代理人的监管规定将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同时,近期将出台对于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人的监管规定。在即将出台的监管政策中,首先,保监会将细化准确条件,规范市场退出机制,同时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外,据介绍,保监会将抓住关键环节,规范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经营秩序。
来源:蓝鲸新闻 201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