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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发展综述

2017年06月19日

作者:管理员

        在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属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希望交织着挑战。当前,自保运作能力已成为国际能源公司核心实力的一种体现。作为境内首家自保公司,尚属新生事物的专属保险,如何在政策环境、社会认知仍未成熟的情况下,有效发挥自身独特价值,是专属保险人深深的思索。

  探索之挑战,创新来破解。专属保险自2013年年底成立三年以来,服务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创新理念、模式和业务发展,在管控风险的同时谋得了效益;在开业首年即实现盈利的基础上,努力保持了箭头向上的经营态势,累积实现利润总额9亿元。三年里,专属保险脚踏实地,着力探索符合集团战略需要、具有中国石油特色的自保公司创新发展之路,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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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中石油专属保险与商业保险理赔周期对比图

  理念创新:降本增效的独到工具,优化价值链的重要抓手

  理念创新支撑高点起步。专属保险的诞生不仅肩负着中国保险业创新试点探索的使命,更是集团公司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险行业,专属保险是行业发展的创新主体;对于集团公司,专属保险是助力集团战略实施,打赢“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攻坚战,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特种部队”。

  首先,保险的本质就是通过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实现对风险财产损失的分摊,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在相关损失发生时提供资金的帮助以及处理风险的服务。对于集团型企业而言,由于自身庞大的经营规模,风险损失的单位数量也远超一般社会团体;这就使得其在损失风险的应对策略中,实施适度的风险自留,更为经济。而自保行为之所以在企业风险管理计划中得到广泛应用,就是源于其可以通过特殊形式的风险自留,保留部分或全部特定的损失风险,以满足控制风险与节省支出的双重需要,促进“降本增效”实现最优结果。

  其次,由于专属保险这一专业自保公司的存在,集团公司本是现金净流出的保费支出,留在了体系内并转化为集团公司合并利润的一部分。保险费用的构成中,原本由商业保险公司收走的管理费用和承保利润,由专属保险借助自身的金融牌照优惠政策,自留下来汇入资金蓄水池,不仅可抵御未来的巨灾风险,还可通过价值链的优化与重塑,为集团创造新的利润来源。

  第三,专属保险“专业风险管理平台、保险安排工具”的战略定位,使其不仅具有了解集团公司风险状况的先天优势,更有支持集团实现本质安全的内在动力。通过风险识别、分析与应对的工作循环,由专属保险持续挖掘保险手段对风险管控的支持作用;针对集团公司不同风险类型的特殊需求创新保险产品,扩大保险保障范围,通过与再保险市场的直接对接合理实现风险转移;在有效支持集团风险保障体系完善提升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系统风险的降低,为宏观经济的平稳有序运转发挥保险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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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专属保险核心业务示意图

  模式创新:握指成拳发挥规模效益,轻质外包降低管控成本

  模式创新助力快速发展。作为中国境内首家自保公司和保险行业的创新主体,专属保险成立以来,其全新模式的创新效应已开始显现。

  专属保险着力打造平台与工具功能,发挥风险管理专业化优势和统筹内部保险资源的纽带作用,支持集团公司整体业务集中度、规范性与专业化的提升。通过专属保险的工作,不仅可以应对和平抑商业保险市场的周期费率波动,更实现了集团公司越过传统商业保险机构与再保险市场的直接对接。集中统一的规模效应,加载对接再保险市场的直通渠道,不仅使全集团总体的风险转移成本更低廉,而且还因为直接获得了再保险市场对直保市场的反馈收益,使得风险转移的费用支出更接近纯损失风险成本。

  在国内保险业务中,推动分类打包捆绑保险,重点研究区域险种的进一步整合,通过规模化运营,有效降低风险保障的单位成本。在海外保险业务中,推行按权益回分保险利益模式,成功组建了哈萨克斯坦地区区域“大保单”,推动海外保险业务进一步整合,研究全球代出单、搭建海外理赔业务的国际检验人合作网络等创新运作模式,全面支持集团海外利益的进一步维护。

  作为专业自保公司,专属保险具有专一为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服务的特性。专属保险服务集团整体利益,着力创新业务外包等轻量化精干运营模式,广泛开展同业合作,通过与保险市场的深度对接和快速融入,迅速提升自身业务专业服务水准。通过直保、共保和再保等多种业务承接方式,搭建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全球业务合作网络,建立相对稳定的同业合作伙伴关系;持续优化再保险合约安排,提升快速响应的理赔服务能力,彰显自身独特价值。在此基础上,专属保险牢固树立“国际视野、战略意识、敢于突破、引领创新”的发展理念,为全面支持集团公司海外保险业务整合,充分利用境外自保公司优惠政策,启动了海外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并已取得重要进展,进入最终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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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专属保险安保基金受托管理示意图

  业务创新:找准风险管理痛点,定制化提升管控水平

  业务创新打造发展利器。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技术与资金密集、风险程度高等特点。如何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及保险市场要求,紧紧围绕中国石油这个母体,“量身定制”风险保障体系,助力集团公司提升本质安全,是专属保险不断探索的永恒课题。

  自2014年正式运营以来,专属保险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在承保、理赔、安保基金受托管理和风险研究四个业务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承保业务方面,针对行业特殊风险,量身定制新险种。针对集团公司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专属保险着力定向开发新险种。承接安保基金委托管理工作后,在确保安保基金平稳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安保基金理赔质量及效率的基础上,推动集团公司安保基金损失补偿功能与自保业务及产品的结合,着力完善巨灾避险功能,针对炼化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保险需求,成功组建了炼化企业财产保险统括保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起保,集团所属炼化企业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单保额为3,629亿元、保费为1.09亿元。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专属保险针对消防人员群体工作风险大、救治和补偿标准高、对救灾减损具有特殊关键作用的特点,立即着手开发消防人员抢险救灾补充保险,量身订制保险解决方案,支持集团灾后减损保障体系的进一步科学完善。

  在理赔服务中,专属保险坚持“主动、高效、专业”的自保服务理念,以支持集团风险管控为出发点,强化快速响应,把握理赔风险管控实质,便捷理赔处理流程,精心设计理赔方案、支持客户减灾减损;针对性开展客户对口业务培训,持续缩短理赔周期,促进理赔服务效率与水平的全面提升。着力加大主承案件预赔付力度,努力做到符合预赔付条件的案件全部预赔付,全力支持客户抢险救灾。

  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专属保险对勘探开发、管道和城市燃气三项业务试点开展了可保风险评估,对集团主要业务领域的可保风险有了初步的系统认识。通过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对集团公司面临的可保风险类别和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程度进行了科学的揭示,加深对各类可保风险的系统认识,不仅仅是集团公司改进风险控制的推动措施,更是保险市场得以直接了解集团公司安全与风险管理水平和特点的有效渠道,是促成再保险市场定价趋于合理的重要依据,对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战略性的专业风险管理工具,专属保险以其独特价值,呈现出与商业保险公司质的区别。当前,集团公司正值全面建设国际一流综合性能源企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国内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集团公司资源、市场、国际化和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无疑为集团公司充分发挥自保的独特作用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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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专属保险海外业务示意图
  【主营业务案例】

  承保:专业、高效

  专属保险自成立以来,参与总部统保、区域审批、备案险种、海外项目的广度与深度均得到显著提升,承接险种涵盖建工期和运营期涉及的各险种业务,具备了承接能源险全险种的业务能力。国内保险业务全面参与承保集团除车险外的所有险种,并以首席保险人身份承接钻井设备险、井喷控制费用险、长输管道企业财产险、液化天然气企业财产险、储备油库财产险5个重要油气风险统保险种,累计承保资产保额5515亿元;截至2016年年底,海外业务覆盖范围已拓展至15个国家25个海外项目。

  2015年,承保了在北极圈内作业的中俄合作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建工险、责任险和货物运输险,项目保额240亿美元、实现保费收入近7000万元人民币,分保惠及国内保险市场;自2015年9月,在勘探开发分公司和伊拉克项目公司的鼎力支持下,专属保险连续两年承接了伊拉克鲁迈拉油田项目,年度保费2000万元。作为集团公司与英国石油公司一揽子合作的组成部分,海外企业与专属保险的成功合作,成为维护集团公司整体保险利益的典型范例,助推了集团公司海外保险业务发展。2016年年底,专属保险又成功进入莫桑比克4区块项目,承接了井控险。此项目是世界上第二个实现海上浮动式液化天然气开采加工一体化的项目。投产后,莫桑比克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

  理赔:结案快、预赔付

  长输管道财产险在专属保险的5个主承险种中,具有赔案数量多、报损金额大、资料收集难的特点。切实落实“预赔付”政策和控制结案周期是通常情况下理赔的难点和重点。对此,专属保险通过历史数据分析、现场查勘等搜集索赔资料,从源头上剖析解决问题。2016年当年,实现管道案件结案周期112天、结案率73%,明显优于2014年集团公司商业保险结案周期524天、结案率4.87%的理赔服务水平。专属保险以保证地区公司本质安全为出发点,提供专业、合理、主动、高效的特色理赔服务。

  2015年12月20日13时53分,专属保险接报,东部管道深圳恒泰裕工业园区突发山体滑坡,造成向香港供气的管线设施出现损毁。专属保险立即做出紧急部署,启动特急理赔响应程序。21日,委派公估师到达现场查勘损失情况,22日,专属保险1000万元预付款拨付到位,有力支持企业灾后重建。2017年2月结案专属保险共支付赔款1717万元,此案获评“2016中国保险(财险)年度影响力十大赔案”。

  2015年6月28日,专属保险接报案,渤海钻探定向井技术服务公司在伊朗作业发生卡钻事故。在渤海钻探多次接卡和打捞作业无效,确认井下无线随钻测量仪器灭失的情况下,专属保险综合考虑受损性质及出险地点等原因,启动特殊案件理赔流程,通过现场照片、投保清单、设备购买合同等佐证资料,完成了理赔定责定损程序,最终支付赔款84.99万元,顺利结案。

  专属保险改进升级服务理念、创新运用理赔工具,努力解决保险索赔气象证明痛点问题。2016年5月,专属保险与中国气象局签署服务协议,约定可通过其气象系统开具正式气象证明,全集团所属企业出险理赔业务均可受惠于此项业务。截至目前,专属保险已为管道和销售企业开具气象证明600余份,便捷出险案件气象取证,有效加快理赔进程。

  安保基金:巨灾避险

  专属保险自成立以来,受托管理安保基金已经历了三个完整经营年度,共受理安保基金报案291起,赔付损失金额2.27亿元。平均结案周期由2014年的90天逐年缩短至2016年的84天。

  2014年7月18日,第九号台风“威马逊”在我国南部登陆,致使146座加油站受灾,广西石化损失严重,报损金额达1.20亿元。专属保险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理赔工作应急机制,第一时间现场查勘,在21日即支付270万元首笔理赔预付款的基础上,先后共支付预赔款3270万元,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同时,安保基金启动避险基金蓄水池,向企业赔付8676万元,并动用巨灾风险转移保险,获得商业保险公司赔款4748万元补偿安保基金的自身损失。在发挥安保基金巨灾避险功能的同时,通过保险的风险转移,有效减少了集团公司的财产损失。

  2015年7月26日,庆阳石化常减压蒸馏装置发生火灾,专属保险快速响应,次日即赴事故现场,在查勘后先行支付预付赔款700万元。专属保险还积极支持企业搜集索赔资料,推动此案98天内结案,共支付赔款1278万元。

        【专家观点】

        自保公司:跨国企业风险管理的战略考量

  近几十年来,自保公司的角色不断演变,从最初的技术性功能,如积累避险资金、避免承保周期性波动影响母公司利润,逐渐衍生发展出更高层面的战略职能来配合母公司的发展需要。要发挥出自保公司的战略作用,需要先理解自保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独特价值:

  一、帮助母公司建立对可保风险的闭环管控体系

  自保公司是母公司实施“科学管控风险损失,保障平稳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自保公司的工作,持续积累母公司风险资料和历史事故数据,以及系统培训和现场查勘和评估,对母公司所面临的全部可保风险类型以及可能遭受的损失程度建立系统的认识,进而给出改进建议,从风险的损前预防与规避、损后减损的全过程入手,实施和监控风险管理计划,以提升母公司的本质安全。

  二、实现直接对接再保险市场

  通过直接对接再保险市场,自保公司不仅能实现转移风险和进行专业化风险融资,还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可以减少(留存)中间环节费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既覆盖纯风险成本,还包含商业市场的利润。通过直接对接再保险市场,自保公司在实现风险转移的同时,将保费留在了母公司体系内,提升了资金利用效率,并将原成本支出转变为利润,减少了母公司的成本外流。

  二是可以提升对再保市场的议价能力。与商业保险相比,自保公司对母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更为了解,能够更好地向再保市场展示母公司自身的风险特性以及自身的风险管控体系及效果,从而由再保险市场获得更贴合实际的价格,降低母公司的风险管理成本。

  三是可积累定价实力,配合母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筹划。再保险市场报价更接近纯风险价格,有助于自保公司掌握母公司各类纯风险的市场源头价格,为母公司统筹实施风险管控策略提供定价筹划支持。

  三、有助于母公司统一规范风险管理

  对于在全球开展业务的石油公司来说,海外项目投资所在国法律要求不同,项目风险管控特点与能力也都会存在差异,母公司可以通过自保公司作为执行人,来实现统一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对于商业保险市场难以满足的特殊地区、特殊风险,自保公司可以量身定制特殊保险产品,整体提升母公司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可控性,完善母公司风险保障体系。

  成立自保公司是母公司自身风险管理的战略性决策,由于业务来源的特殊性,母公司的支持对自保公司的价值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母公司而言,自保公司不仅仅是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简单替代,而是帮助母公司提升风险和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战略工具和平台。

  二是从国际成熟自保公司的发展模式来看,由于自保公司的业务全部来自母公司,来自母公司统一政策及贯彻执行是其通过业务发展来发挥作用的首要条件。

  三是从国际自保行业发展来看,由于缺少历史承保资料和理赔数据,自保公司成立之初3-5年无盈利、或因重大赔案造成亏损的状况较为普遍,但在母公司的持续支持下,加之自身经验积累和业务优化,自保公司盈利能力会逐渐增强。因此,在自保公司成立初期,大多数公司不以利润为考核指标,而是致力于促使其发挥优化风险管理及财务管理体系的特殊功能。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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