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自保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7年11月正式开业。粤电自保公司的设立使广东能源集团成为国内第七家、全国省属企业第一家、电力行业第一家和广东省第一家拥有自保公司的企业集团,是集团公司在新形势下主动作为,积极践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创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成果,是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粤电自保公司作为广东能源集团保险管理实施平台,核心职能是将风险通过保险手段进行有效分散,发挥自保公司的专业优势,为制定和优化集团公司保险管理策略和决策服务,并根据自身规模和能力承接集团内保险业务;同时,自保公司有条件掌握集团本身及其上下游环节最为详实的风险信息资料,利用本身所具备的先进风险分析技术和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通过外部数据与内部风险点、危险源的对比排查,获得最为真实可靠的风险分析结果,从而为集团提供最为有力的风险管控建议和管理数据指标,实现量化风险管理的平台作用,促使集团公司风险总成本的有效控制。
根据业务拓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粤电自保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再保业务岗1名。
二、岗位职责
1.根据监管和公司制度,制定公司再保管理的基本制度、策略及操作手册,规划合理的再保流程;
2.根据公司业务状况,制定并落实公司再保险的发展规划,季年度再保计划;
3.研究确定自留额、再保险方式及再保险合同条件,承担权限内的再保险工作,并办理各项再保险业务,发挥再保险的风险分散功能;
4.组织办理公司临时分保业务和分入业务,进行分保业务结算工作;
5.组织开展再保险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掌握再保市场的最新动态,适时安排新增险种的风险分散,并掌握再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调整再保分出策略;
6.建立合格再保险对手清单;
7.建立对再保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预警机制,对再保险交易对手资信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8.评估公司承保风险状况,拟订年度再保险政策;
9.洽谈商业分保业务,拟订再保险合同;
10.收集、整理再保险数据,进行再保险业务分析;
11.处理、保管再保险分保业务的帐单,开展统计分析、赔款摊付和帐务处理工作。
12.再保渠道和客户的日常沟通和维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敬业爱岗,愿意为本企业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 以下;
4.有3年以上保险公司再保业务工作经验;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要求。
6.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和翻译能力(书面及口头翻译)
7.与本单位员工没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近姻亲属关系。
(二) 任职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较强的逻辑分析、概括分析能力优秀的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2.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势及最新财经政策,熟悉保险行业,熟悉保险公司再保业务工作;
4.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应聘人员请以压缩文件形式将下列资料发送至自保公司合规综合部倪盈邮箱(邮箱地址为:niying@gdyd.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申报岗位”);
文件清单及要求如下:
1.《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工作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真实,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公司由专人通知前来参加笔面试。
(二) 考核测评
采取能力测试、面试评审两种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选拔考评。公司将对应聘人选进行背景审查,请予配合。招聘工作结束后,我司将书面告知应聘者招聘结果。
五、招聘人员管理
(一)录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福利。
(三)薪资面议,具体按我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用。
(二)应聘人员笔试迟到30分钟或面试当天未到视为弃权,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谢绝来人来访。如应聘人员素质不能达到岗位要求,我司有权少招或不招。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测评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联 系 人:倪盈 联系电话:020-8513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