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方案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为加快本市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为此,本市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销售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积极落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向有需求的老年群体提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这意味着,本市将加速推进“以房养老”在津落地。
加快发展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受托养老保障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有负担能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保基金管理。充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优势,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有序参与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促进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引进养老保险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华夏经纬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