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这则新闻使我联想到轮船招商局在140年前开办华商保险业务的史实。
保险与其他行业不同,意在集中分散的社会资金,以补偿因各种偶然因素,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乃至人身伤害等造成的损失,因而成为一门特殊的商业,对于投保人有减少损失之保障,在承保人有获得利益的机会。
轮船招商局创办之初的船险均由怡和等外国保险公司承保,但洋商条件苛刻,颇多刁难,该局遂开始自保船险,正如其1874年账略所述:“本局六船均向洋商保险公司作保,以防不测,惟洋商未能照数保足,其余由局自保。”随着招商局的发展,保险业务越来越大,于是另立机构,单独经营。1874年11月4日,轮船招商局在《申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宣布成立“保险招商局”,其文曰:
窃维之保险之设,起自泰西,不论船货、房屋等项,均可按价立限具保,早有成规,在物主所出不及一分之费,即能化险为夷。惟中国于保险一事,向未专办,现在轮船招商局之船货均归洋行保险,其获利既速且多,是以公同集股,由唐景星、徐雨之二君总理其事,设立保险招商局,仿照各保险行章程办理,不特商局轮船、货物可酌量保险,即洋商船货投局请保者,均可照章承保,以广招徕。
除了唐廷枢(唐景星)、徐润(徐雨之)之外,这份公告的署名人还有招商局各分局主事人,包括镇江分局的吴左仪,九江分局的黄灼堂,汉口分局的刘述庭,宁波分局的汪子述,天津分局的郑陟山,烟台分局的陈雨亭,营口分局的郑聘三,广州分局的唐应星,福州分局的唐静庵,香港分局的陈茇南,厦门分局的王渊如和汕头分局的郑用川等,并且声明将陆续在淡水、鸡笼(基隆)、星加坡(新加坡)、吕宋(菲律宾)、西贡、长崎、横滨、神户、大阪等处推广业务。
这份公告还对保险招商局的资本规划、业务优势与盈利空间进行了说明,以期引起投资者兴趣,俾能尽早招足额定的15万两资本。但消息一出,各界积极响应,原定集股总额因希望投资之人过多很快超额,而且“各日来股更多,均与局中有关交易,无可推却”,于是招商局不得不扩股,临时增加5万两,共计20万两。开业之后,生意持续火爆,一年之后,招商局复创办仁和保险公司,其发起公告的署名人为徐润、唐廷枢等8人,公告这样写道:
窃闻事宜分任,利贵兼权,善贾必仗多财,盛业何妨继兴。审时乘势,合璧联珠,此仁和公司之所由设也。盖保险招商局之设,自乙亥腊月开办,原议集资十五万两,嗣以入股者多,复增五万两,共成二十万两。业经刊有成规,办理颇称起色。凡所保本局及各洋商船货,子母相衡,原有限制,每因投保逾额,至代转保于洋商,傍落利权,能无介意?某等思维再四,允宜循照成章,广集厚资,别分一帜。因与茶商及各帮公议,另立仁和保险公司。现已集资八万两,再招十二万两,共成二十万两,分作二千股,每股一百两,准于七月朔开办。凡我同志无论一股至数十百股,悉听乐从。
从中可见,仁和保险公司尽管也隶属于招商局,但显然是唐廷枢等人在之前成立的保险招商局之外,“别分一帜”,另外成立的一家保险公司。招商局在1876年度账略中也说得明白,即该局因保险业务发展需要,遂“设立保险招商一局及仁和保险公司,以分仔肩”。保险招商局此后数年还与仁和保险公司共同发布一些商业公告,例如1878年2月28日《申报》的一则“招取保险余利”的广告这样写道:
启者:本局保险及仁和保险应派余利均订于二月初一日照发,凡在股诸君届期持同票折来局支取,特此布闻。
保险招商、仁和保险局仝启
此后一段时间,两公司的利润分配消息又由保险招商局统一发布,例如1879年2月17日《申报》的一则广告题名“保险招商局支利”,其内容如下:
启者:本局保险、仁和两公司应支上年余利仍于二月初一日支取,请在股诸君届期持折来局收取可也。谨此布闻。
保险招商总局启
1878年3月,“上海保险招商总局”又发布招股公告,成立济和保险公司,其发起广告这样写道:
窃维善贾必赖多财权,利尤宜推广。轮船招商局自设仁和保险以来,经理数年,俱臻妥善,第投保者踊跃,每多逾额,历向他处转保,统年计之,为数甚巨,利权外溢诚可惜也;且有储栈各货屡有来局相投保者,而仁和公司以专保船货,并不兼保栈货,因此溢利亦非浅鲜。兹拟招集股银二十万两,专保仁和所保逾额,并试办招商局栈储各货保险,目之曰济和船栈保险局,所有限制保本章程另行详刊,其股份仍照旧章,每股百两,准于三月十五日举行。俟办有成效,再行分别推广。凡我同志先期来局,言定股分,俾免拥挤,为厚幸焉。(《招集济和保险船栈股份》,《申报》1878年3月18日,第7版)
这则招股广告说的明白,济和保险公司的设立,是为了弥补仁和保险公司之不足,济和除了经办一些仁和没有承揽的船货保险之外,主要经营不在仁和业务范围的栈货保险;至于其组织规制,则与仁和一样,而且济和保险公司的分红公告也是由“保险招商总局”发布的。但到1882年5月之后,《申报》之上就再未见到关于“保险招商局”以及“上海保险招商总局”的消息。
然而,不管与招商局相关的三家保险机构关系如何,其早期营业利润无疑是值得称道的,招商局在开创中国近代保险业方面的地位与影响更不容低估。1881年3月12日《申报》头版专门发表《论招商保险之利》一文,称阅过仁和保险公司的年度分红报告,“不禁令人眉飞色舞”,因为公司“获利亦可谓厚矣”。评论还指出,“仁和保险公司不畏其难,以克底有成,其效己彰彰可据若此,不但收中国之利,且以夺西人之真利”。这也是对招商局早期开创民族保险业功劳的高度肯定。
学术界中指出招商保险局在中国保险业史上地位与影响者已不乏人,但该局详情如何,招商保险局与仁和、济和两公司的关系又如何,仍有待细考。
◎李玉,学者,供职于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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